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票據法
Code of Bills and Notes 
開課學期
102-2 
授課對象
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曾宛如 
課號
LAW3307 
課程識別碼
A01 3820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5,6(12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法2101 
備註
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優先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2LAW3307_0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票據本具有高度流通之特性,並因其為匯票、本票或支票而各有其經濟效用。舉例言之,出國留學申請學校,可能要由銀行開具匯票已做為申請費用。購買不動產往往以本票做為支付之工具或擔保。稿費及研究費,甚至薪資有以支票支付者。但囿於我國之民情,多數人習慣將票據予以禁背,以至於其流通性大幅降低。故多數人認為票據並不重要。然而若觀諸我國交易現狀,票據仍被普遍使用。票據乃有價證券之一種,強調流通與交易安全,故於民法外,針對其個別特色,票據法多所規定。同樣的,票據法為支付工具之一種,故其他支付工具也應稍有概念。本課程以我國票據法為核心,並於必要時簡介其他支付工具。



 

課程目標
此為票據基礎課程
目標就是使同學對票據法之基本原理原則完全理解 
課程要求
上課務必盡量出席並於課堂上發問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與教學助理連絡約定時間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曾世雄等 票據法論
梁宇賢 票據法實例解說
鄭洋一 票據法之理論與實務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平時表現 
20% 
上課出席狀況及發問 
2. 
期中考 
40% 
 
3. 
期末考 
4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